都是罪人

都是罪人

都是罪人

羅馬書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那麼,究竟誰是罪人呢?聖經的答案很直接:『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換句話說,「罪人」的定義不但包括殺人,放火之輩,就連自問「對得住良心」的人,也難逃被列入罪人的行列。事實上,聖經說人皆有罪,並非指他們都是十惡不赦的壞蛋,而是指出他們一個共通的毛病 – 與神隔絕。如上文所說,人類始祖因為驕傲自大,破壞了人與神原有的關係。從此,人便生活在這種與神隔離的狀態之中 – 亦即是「罪的環境」中。人在這個環境中自作主張,活出種種不合神心意的行為,這就是聖經所指的「罪」。

因此,不論我們在人的眼中表現如何出眾,由於我們不懂得神的心意,在神聖潔的眼中亦算為有罪。正如一位向來自負的高材生作文不合格,到教員室與國文老師理論一樣。學生質問老師:「這篇文章主題清晰,文理通順,例證充足,除了兩個文法上的小錯誤外,再沒有什麼瑕疵。我不明白老師為何給我不合格的分數!」老師卻柔聲對學生說:「文章的題目是“分析徐志摩對愛情的觀點”,你卻把自己的愛情觀點全搬到文章裡去,文章寫得再好也不能合格啊!」

當年驕傲的 John Lennon 揚言披頭四樂隊會比耶穌更受歡迎,現在他的名字已漸被遺忘;相反,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卻是有增無減,遍佈整個地面。人類愈自我愈驕傲,便愈難明白罪最的可怕和回到神身邊的需要。在討論神的救贖之前,我們將會先討探討罪的後果,與及苦難的問題。

文: 唐子明博士,加拿大西三一大學神學研究院助理教授,摘自其著作《白話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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