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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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羅馬書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有人曾經說過:「死亡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東西;人一出生就注定要面對它。」我們每天在報紙及電視上接觸到死亡的新聞,已經習以為常。但當失去至愛親朋,或當惡夢突如其來的時候,我們都會禁不住問一句:「為什麼?」。就如當戴安娜王妃魂斷花都,全球就有無數的人在問同一個問題。世人並非不能明白戴妃的死因,只是不能接受她離開世界的事實。

至於死的由來,聖經的答案是清晰而肯定的:「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經文中的「一人」正是人類的始祖亞當。我們都知道人類都是生活在罪的世界中,而罪所帶來的後果就是死亡。因此不論閣下是老或幼,是富或貧,死亡都是不可避免的結局。那麼罪又如何導致死亡?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原意是要照祂形象造的人一起和祂同享永恆,但罪卻破壞了人與祂之間的關係,令我們的生命從此喪失了永恆的特質,受死亡的限制。始祖犯罪,本是為了更進一步掌握自己的生命,換來的竟然是生命的最大限制,可算是極大的諷刺。

研究人類神經系統的科學家,時至今日仍然為人類自我意識(consciousness)的來源感到疑惑。他們不明之處是:一條神經線就像一條電腦程式一樣,接收到訊息之後,只會作出某個預設反應,但為什麼由神經線組成的人腦,卻可以超越這種因果反應的規限,而發展出自由意志(free will),開展了智慧思考的境界?就是由於人類這種奇妙的自我認知能力,令著名科學家如John Eccles(1963年諾貝爾得獎者)與及Roger Penrose 相信肉體之外還有靈魂存在。但叫人更感詫異的,是人類幾千年來對永恆的那份渴望及憧憬。早在古埃及人的文獻中,人已把靈魂及永恆連結起來,對死後世界深信不疑。中國古人亦相信全人是由身體及靈魂組成,人死後靈魂不滅,即《禮記》所指:「人死曰鬼」。人類學學家James Frazer 的鉅著《金枝子》(The Golden Bough)研究了很多民族,發覺每一個文化中,均有關於靈魂的信念。是什麼令每日都面對死亡的人類,產生對永生這種強烈理念,至今仍然是一個疑團。從古至今,有人嘗試藉信仰尋找永恆,亦有人會以「不朽」的文字,藝術或偉大的愛情,來滿足對「永恆」的追求。姑勿論是什麼方法,無可否認的仍然是人類在思想上的矛盾:我們一方面沒法否認死亡的實在,另是一方面卻不斷希望可以延續眼前的一切,得到這個從來沒有人經歷過的「永遠」。

事實上,有限的人類懂得嚮往永恆,全是出於創造主的心意。聖經告訴我們:「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置在世人心裡」(傳道書3:11)。神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甚麼?就是要人在「衰敗的日子」還未來臨之前,認識祂這位造物主(傳道書12:1)。換句話說,是這種獨有的永恆意識,讓我們明白自己的靈魂(即科學家所指的自我意識)是源於一個永恆的主宰,驅使我們去尋找這個永生的根源。可惜,對未能明白這點啟迪的人,死亡卻是生命的終極詛咒,亦為生存意義提出了最尖銳的疑問。死亡改變了每一個人對生存的態度及取向,直接及間接為人類帶來不少 苦難。

文: 唐子明博士, 加拿大西三一大學神學研究院助理教授, 摘自其著作《白話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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