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無私

執法無私

執法無私

彼得後書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酒後開車,害己害人。我認識一個人,就是在晚上回家時,被一個酒後開車的人越線相撞而死亡。他留下妻兒三人,孤苦伶仃,十分可憐。

若一個人的血液酒精量超過百分之80毫克,即屬犯法。三瓶啤酒或三杯一安半的白蘭地,即超過此標準。當警察要求一個人作呼吸樣本檢查時,他若無故拒絕,也屬違法。酒後開車所導致的車禍,犯者可能被檢控誤殺罪名或刑事疏忽,以導致別人傷亡,或危險駕車等罪名。

按照加拿大的法例,輕犯者,即血液酒精量低於百分之80毫克者,於初犯時會被罰款及吊銷執照三個月。再犯者,入獄14天及吊銷執照六個月。若再次犯者,即入獄90天及吊銷執照一年。重犯者,即血液酒精量超過80毫克,危險駕車或車禍傷害他人者,可能會被判入獄五年及吊銷執照三年之久,或高達10年的判刑。若被檢控為刑事疏忽或誤殺,可能被判刑入獄,終身監禁及吊銷駕駛執照。

由此可見,酒後駕車實在是非常不智的行為。然而,據研究結果展示,平均在週五及週六晚上開車的人士當中,十個有一個或以上是酒後駕車的。至於每逮捕一個酒後駕車者,即約有500至2,000尚未被發現而逃脫的酒徒。據DWI (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 機構的統計,一般酒徒可以在四年內,每年醉酒駕車若80次之多,然而他們仍可以逃脫不被檢控。

政府需要對犯者執法無私,以減少無辜者的喪生。其實,當一個人觸犯了地上政府的法律時,理當接受公正嚴明的判決。何況當人觸犯了天上神聖的法律時,有誰能夠站立得住呢?然而,神既是執法無私的公義法官,也是大慈大悲的慈愛天父。神願意赦免人的罪,在基督裡賜給人赦罪之恩,我們可以不再被定罪,並且得著永生。

文: 區應毓牧師 (摘自著作「激流砥柱」)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