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情 – 永不止息

馬太福音7: 9-11
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

每逢聽聞親友添丁,心中也會為他們高興,家中多了一位成員,增添一份喜樂。常聽見有關父母在孩子出生的一刻那種喜悅會使他們喜極而泣,手中抱著初生的嬰孩,心中的溫暖實非筆墨可以形容。這些父母往往在當時沒有想到就是這手中不足十磅的嬰孩將會使他們費盡心思,捱更抵夜,又會用盡他們的積蓄,耗盡他們的時間。當這嬰孩長大成人,離巢而去的時候,自己的人生又已過了一半,又或已步入晚年。有些兒女縱然成家立室,又會繼續要求或需要父母的幫忙與供應。因此,有人說「一生兒女債,還也還不清」;又有人表示,父母生孩子後便會「長憂九十九」。

為人父母便是如此,為了孩子的需要會盡人事,想辦法,務求能供其所需,慣其所願。自己已年過半百,但母親每次見面仍會噓寒問暖,面上稍有疲態,她又會問長問短。當我身形難得稍為消瘦,她不會為我高興,反會為我擔憂,以為我生活出現困難,事實上是她不明白什麼是「人到中年,瘦身為上」。母親對我如此,自己認為「太過份」;但細心想想,自己對兒女不也是一樣「太過份」嗎?難道這便是「遺傳」?

當年兒子進大學一年的時候,好在就讀的大學離家不太遠,只需車程一個多小時,兒子初次獨立生活,雖然第一年可以住宿舍,自己也會牽挂著兒子的生活所需。久不久便會以短訊或電郵(兒子不許我打電話給他,因為是長途。難得也難受!)問問他有什麼需要,好讓我可以為他效勞。記得他那年入大學前很喜歡一種飲料,惟恐不夠又要趁減價才買,而減價時又會有所限制,一人每次只可以買一支。我和太太惟有買完又買,排完又排,一支一支地為兒子入貨。不單自己去買,又會托人代買。一時間,家中土庫堆滿了這種飲料。

八個月的第一年學業終於結束了,但家中仍有超過二十支的飲料原封未動,這不是供不應求,是供過於求,完全是由於豐厚的供應情所致。

兒子第二年便要在校外租房間住,又是另一個挑戰,為父的要為他準備所需。五月份搬入新居,由於他會讀暑期班,又會在校內有暑期工,他便要比其他同學更早地開始在新租的地方居住。第一次搬家後,他通知我少了什麼,欠些什麼,我「照單」準備所需,放在大廳,準備下次探他時為他補貨。有一次他遺漏了電腦的充電器沒有帶去,我很想馬上送去但又被他制止,認為我「太過份」。自己唯有想辦法,找藉口,終於自己提前到他附近一個小鎮拿東西,然後「順道」把他所要的送到他處,終於得到他的批准。雖然停留的時間不到五分鐘,知道他得到他所需,這五分鐘之後的滿足,歷久不散。

想起《馬太福音》7章9-11節中提到:「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人雖有不好,人雖不完全,也會拿好東西給兒女,這是正常的人性,天生的常理,家中的親情。能供應兒女所需,並不負累,是一種福份;但要視為福份,便要明白供應是出於情,源於愛。如此的供應,受惠者會受之不盡,供應者會供之不停,不盡不停皆因愛是永不止息!「太過份」一點也不過份,因為供應出於情,深信孩子日後回想,不單回味,也會欣賞,更相信他們會繼續這「太過份」的美好傳統,因為供應情是會「遺傳」的!

反思~
有愛的人不會計算付出了多少,
只會盼望可以多付出一點;愛與貪心很相似,
都是永不知足,但後果卻截然不同。

文: 徐武豪博士 (摘自著作「豪筆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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