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

食色性也

食色性也

創世記2:24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今日報章上指出一般社會人士,百分之七十表示婚前性行為並非錯事,無傷大雅,只要男女雙方兩廂情願,則是合情合理的事。

贊成婚前性行為的人都會指出性慾是生物的本能。「飲食男女,人之大欲」,一個人渴則喝,饑則食,累則睡,完全是動物生存及繁殖的本性。正如孟子所謂:「食、色、性也」(告子上);食是維持自身的生存,而色或性則是維持家族後代的存在。故此,食與色都是人性的基本要素。

當然,人是生物的一類,有如動物界具備生存本能一樣,一己的存在就要食,一族的存在就要性。但是,人性卻不能與獸性相提並論,人畢竟是「萬物之靈」。此靈性的表現包含了精密的思辨,道德的是非,宗教的情操。

當男女進行性交行為時,不獨身體接觸所進行的生理反應,也是心理感情的結合,更是心靈愛意的融合。性交實際上是身、心、靈的契合,所以聖經描寫得很實在:「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4)。兩個獨立異性的個體,透過彼此的委身,互託終身,生命互相交流,愛情水乳交融,結合成一個共同體。這是一件極美的事,幽默點說,是上帝傑出的創作。

然而,這件極美的事,必須在夫妻的關係下進行,才可稱之為美。因為性交並非泛交,乃是深交。男女兩人彼此深入了解,互託終身,在一個極度親密愛的關係下進行性的交合,實在是一件天作之合的美事。

不過,倘若脫離了此婚姻相愛的關係而進行的性行為,卻是苟合,濫交。此種性行為只能視之為動物生存的本能而已,無論是婚前或婚外的性行為,都是苟合或野合,雖然是兩廂情願,卻不是上帝所允許的,聖經稱之為姦淫。

不妨仰觀天地,俯察人情,當會察驗出性生活若能忠貞不二,男女雙方的身心靈便得到平衡正常,子女在正常的家庭中,亦會得到充分的撫養與照顧。而恣意縱慾,濫交野合的性開放生活,只會導致一樣的心靈紊亂,家庭破裂,社會不安寧。

總而言之,[食‧色‧性也]是生物的本能,然而,人卻是賦與道德的本性,在婚姻的規範裡,夫妻以愛及深交去進行交合,乃是一件美好的事。

文: 區應毓牧師 (摘自著作「激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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