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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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在全本新舊約聖經裏,我們可以看見神對世界上的人,基本上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他們「相信」耶穌基督。讓我再說一遍: 神對世界上的人,基本上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他們「相信」耶穌基督。

有人會誤會以為相信耶穌基督就是參加教會的禮拜,接受洗禮,接受餐禮,或用通俗的話來說: 「入教」。甚至有人會想: 把金錢捐給教會,就等於相信耶穌基督了。上述這些行動都是善事,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作的好事。 但做這些善事的人,可以仍未相信耶穌基督。究竟怎樣才是「相信」耶穌基督呢 ?

請看約翰福音1章12節: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 作神的兒女。」 相信就是接待。相信是一雙手,將神的愛恭敬地接過來; 相信是一雙手,將耶穌基督恭敬地接過來; 相信就是一雙手,把拯救的恩典恭敬地接過來. 相信就是接待耶穌基督,說: 「耶穌基督啊! 求祢進來住在我心中,求祢赦免我的罪, 帶領我的人生吧! 」 這樣, 我們與神,不是毫無關係,我們乃是與神合而為一,永不分離,是神的兒女了。

請再看約翰福音3章16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相信) 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神愛我們,已經為我們作了三件事: 第一, 將耶穌基督賜給我們, 為我們受苦、受死, 死在十字架。第二,耶穌基督 擔當了我們的罪,救贖我們,我們就不至滅亡。第三, 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將永生賜給我們。 這是何等奇妙的恩 典! 但「相信」是得著這奇妙恩典的條件,因為, 假如我們不接待祂,拒絕這奇妙的恩典, 就是不相信,我們又怎能享受這一切呢?

請看約翰福音3章18節: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相信)神獨生子的名。」我們每一個人,包括我與你,生在罪惡的世界中,長在罪惡的世界中,死在罪惡的世界中,我們一生在罪惡的世界,無法避免罪惡的污染,最後的結果就是死亡。所以我與你其實在出生時,就是一個定了罪的人,等待死刑的執行。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每一小時,死亡的刑期愈來愈近。親愛的朋友啊! 盼望你相信耶穌基督,靠著祂脫離這定罪的「死亡」!

一個美國西部青年, 因飲酒賭博與人爭吵起來,開槍把朋友打死了,被判死刑。由於他以前未犯過嚴重的罪案,父母親就替他上訴,請求減刑。總督查閱一切,也覺得應該考慮給這個青年有自新的機會,於是就帶了特赦書,穿上牧師的衣服,前往調查。當他走近監房時,青年就高聲罵他: 「滾開, 我不需要你,也不要你的教訓,太多了! 」 總督說: 「請你先容我講幾句。 」 青年怒聲說: 「你若不立刻跑開, 我用東西擲你! 」 總督再三請求容許他講話,報告好消息,他仍然高聲咒罵。總督沒法,心中很難過地離開。走後, 獄卒把真相告訴青年,青年後悔不已, 立刻寫信認錯, 但總督批覆說: 「太遲了,你已經失去得著恩典的機會。 」 青年臨刑時所留下的話是: 「我不是因犯罪而死, 乃是因拒絕赦免而死。 」

親愛的朋友, 請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拯救吧!

文: 麥希真牧師 [幸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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