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和平

「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我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 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1-4)

上星期溫哥華如常地舉行一年一度的煙花節(Celebration of Light),燦爛煙花再次照亮史丹利公園旁的英格列海灣,亦照例地吸引很多市民前往觀賞。而在個多月前,溫哥華也有了首次的類似煙花但無煙也無火藥的「無人機燈光匯演」(Drone Show) ,數以百計配有彩燈的無人機在夜空中飛揚,構出各種美麗的立體圖案,極為奪目。世界各地都已有這類無人機燈光表演,大概日後會愈來愈多。

  不管是煙花抑或是無人機燈光表演,都很能為一個城市點綴昇平,帶來歡呼,帶來讚歎。當然,後者是近年才有的事,前者卻已有很久遠歷史。大概中國自發明火藥之後不久,就有了煙花或煙火表現,據說唐太宗貞觀年間,湘東一帶連年天災,就有人用火藥填滿竹筒,安上引線,點燃後響聲巨大,藉以把邪氣驅走,人們得以安居樂業,是為中國鞭炮煙花之始。當然,這僅是傳說(另一傳說就關乎過年燒炮竹驅走「年獸」),但也反映煙花之長遠歷史。

  可惜,無論中外,人們除了利用火藥製作煙花或爆石作建築用途之外,也利用火藥來製作很多厲害的殺人兇器,殘殺敵人,為禍蒼生。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當我看到燦爛煙花時,有時也不禁聯想起同樣是火藥弄出來的可怕武器,前者帶來歡笑,表徵太平盛世,後者卻帶來無數的死傷,表徵生靈塗炭。

  無人機,很多人今日都買來作娛樂,作消遣,甚至作商業運輸。帶來歡笑,帶來刺激,帶來方便。但不幸地,它也被人利用作非常有效的戰爭工具,不耗己方一兵一卒就可以把敵方殺個片甲不留,一切都可遙遠控制,遙遠殺人,炸得人粉身碎骨…… 我沒有買過無人機,開始時是因它售價太貴,後來是因它令我聯想起戰爭與死亡,聯想起人性的醜陋。

 究竟何時何日,火藥及無人機可以只供娛樂及建築或運輸用途(而非殺戮與破壞)?

文: 禤浩榮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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