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情 – 新造的人

神情-新造的人

神情-新造的人

哥林多前書15:10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我是1973年移民加拿大,可以說是一個老華僑(38年的移民,不能不認老)。移民的原因很簡單,不是為了出國,而是為了出路。我在香港讀中學時,無心向學,終日遊手好閒。成續差不在話下,在中四開始,更與一些黑社會的人來往,是為了好奇,也是為了刺激。

二姐在加拿大一直想辦法申請家人到加拿大,我哥哥是第一個,我便是第二個。當我離開香港,我以為我出國,實際上卻是我人生的出路,我不敢想像若不出國,今天我會變成何等樣的人!

出國後,一方面由於空虛,一方面由於懼伯,我比以前更貪玩,甚至與二姐反目,離家出走。當我發現我做了我想做的,試了我要試的,我仍然空虛,仍然懼怕。在人前我當然裝作若無其事,但往往獨自一人的時候,那虛空的聲音,震耳欲聾,人生真是一片漆黑,我甚至想過結束自己的生命。

自己在天主教學校長大,一直都有「聽道理」,但一點也不認真,更沒有當真。來到加拿大找不到天主教教堂便去了基督教教會,心中也分不清有何不同。去,不是為了尋找人生的意義,而是尋找城中的華人!教會中的人對我這年輕小伙子也算不錯,不單花時間陪我,甚至給我所需,出入接送,自己在香港從未遇過那麼好的中國人。奇怪!

去了一年多教會,一直都是以「利用」的心態與教會中的人相處,沒有認真地去面對信仰。1974年12月,一位同學請我去參加一個青年冬令會,要花費數十元,我以無錢為由不去,誰知居然有人願意替我付費。我做人的原則是「便宜要貪」,於是便去了,誰知這一去便改變了我的一生,1975年1月2日我成為了基督徒,開始了新的人生,在同一年接受了浸禮。

數年後,我完成了我父母的心願,在工程系畢業,在美國一間公司任職設計工程師。在1983年我決定回到多倫多進修神學,準備在教會中全職工作。還記得當我告知母親時,我母親問我為何那麼想不開。我回應我母親時,我問她還記得我以前如何失而復得,如何由一個無心向學的變成一個勤奮好學的人,由一個自私自利的變成一個為人著想的人。我告訴我母親神把她失去的兒子找回來,現在她的兒子也要去把別人失去的兒子找回來。我母親無言,我也無悔!

1983年至今已40多年了,自己不後悔起初的決定,只有感恩。正如我一位同學對我說:「我在地上的財富比你多,但你在天上的肯定比我多!」我開玩笑地問他:「你要換嗎?」說實話,他要換我也不肯。或許我在生活中不能隨心所欲,但我卻享受著生命中的真自由,那便是我可以做我該做的事。

自己回想自己的一生到如今,可以用一節經文作為總結:「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書》15章10節)。神的恩是源於神的愛,這是「神情」。神的情與人的情大不相同。人的愛是愛他所愛,愛那可愛的。但神的情願意愛與祂為敵的,愛那不可愛的。正如《羅馬書》5章8與10節中所說,神在我還是罪人,是祂仇敵的時候便愛我,為我死,這是「非」常人之情,這是神情。

時至今天,我仍然感恩,仍然享受我在做的。工程師是我小時候的夢想職業,建造不同的建築物是我心愛的工作,眼見建築物由草圖到建成,那種滿足感難以言喻。如今,我成了生命的工程師,眼見人生命的改變,那種喜樂也是難以言喻。神的情不單救了我,更讓我有機會把這份情傳開,由一個人到更多人,由一個地方到更多地方。以前在香港時聽過一句話「人情薄過紙」,但如今我體會的是「神情深似海」。願意更多的人明白這份情,更重要的是「領情」。

反思~

送禮的人要有人接禮,用情的人要有人領情。
神的情早在兩千多前已送出,
我在三十多年前也接受了這份情,
你又如何?若已領了情的,
又有否為神「傳」情,
讓更多人可以同享這份寶貴的「神情」?

文: 徐武豪博士 (摘自著作「豪筆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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